新竹市原本僅有位於頭前溪口之南寮漁港,因屬河口港,易受頭前溪輸砂及沿岸之漂砂影響,且港域狹小,漁船停靠擁擠,前台灣省漁業局及新竹市政府為徹底改善,乃於頭前溪口南岸約兩公里處興建大型之新竹漁港。
1952年,前台灣省漁業局及新竹縣政府,首先於頭前溪口南岸之南寮里勘定港址,並實施第一期工程,計建港口一處、碼頭423公尺、倉庫及辦公室等,嗣後自1954~1959年繼續興建完成泊地面積3.5公頃。1964年該港遭遇「葛樂禮」颱風災害,泊地淤塞、護岸損壞,嗣經修護並加建臨港柏油路面,民國56年起至59年間,前台灣省漁業局指派漁浚一號挖泥船至該港疏浚,以維持漁船使用。
1974年及1975年度省府、縣府復撥款於港口興建閘門,適時啟閉,以維持泊地水深,阻止大量漂砂進入港內,1975年再興建突堤。1986年該港已有泊地面積3.5公頃、碼頭685公尺以及魚市場、加油站及製冰場等設施。由於該港位於頭前溪口,為河口岸,每當洪水時期,洪流挾帶大量泥砂,造成泊地淤積,致使水深無法維持,漁船須候潮進出,非常不便。
1980年,李總統登輝先生於台灣省主席任內指示勘查,選定於頭前溪口南邊約二公里海岸,開闢能全天候使用之南寮新漁港,期使50噸級動力漁船能隨時進出漁港,提供容納20~50噸級漁船400艘之穩定、安全避風場所。
1981年4月完成規劃,並正式定名為「新竹漁港」,同年10月底開工興建,分十年十期施工,至1991年6月完成,建港工程費約十一億四仟餘萬元,並於1991年度開始啟用。漁港泊地水深為低潮位以下3公尺,漁船可以全天候進出而無須候潮,泊地分為內外兩部分,內泊地面積約14.6公頃,外泊地面積約8.06公頃,碼頭總長約2,450公尺;另外建港時更填築約52公頃之新生地,除漁港公共設施外,更可提供漁業相關工業、商業及住宅社區發展之用。
新竹漁港腹地廣大,已朝休閒等多功能漁港發展,生鮮魚市、海鮮熟食、綠地、停車場等俱全,已成為大新竹地區居民休閒生活的好去處。
圖說▲新竹漁港。(陳吉鵬攝)
〈摘錄自漁業推廣月刊第18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