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3月10日
發文字號:農試技字第1032143093號
主旨:公告本所「LED積穀害蟲誘蟲器新型專利」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03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LED積穀害蟲誘蟲器新型專利(專利證號:M445346)」(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之農民團體或登記有案之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31.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衍生利益金為總銷售額2%(營業稅另計),於每年3月底前支付。
三、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四)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五、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應動組姚助理研究員美吉(04-23317615)。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下載檔案:
附件一:「LED積穀害蟲誘蟲器」簡介 
附件二:業者基本資料表 
附件三: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 
附件四:授權契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