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許多大樣本的調研得出一個相對的體重數值,這個參考數值我們通常把它稱之為標準體重。目前我國尚沒有統一的標準體重數值,較普遍採用的計算方法有:
一、成年體重標準
1.〔身高(釐米)-100]×O.9=標準體重(千克)
2.體重指數 體重(千克)/身高(米)
男>24 女>26
二、兒童標準體重
1.嬰兒 l-6個月 出生體重(克)十月齡×600=標準體重(克)
2.幼兒 7-12個月 出生體重(克)十月齡×500=標準體重(克)
3.1歲以上 年齡×2十8=標準體重(千克)
三、北方人的理想體重=〔身高(釐米)-150〕×O.6十50(千克)
1.南方人的理想體重=〔身高(釐米)-150]×0.6十45(千克)
一般來說,人的體重隨時間、地理環境的變化,常處於經常變動的範圍,很難用一個恒定數值來表示。人們確定一個數值範圍,我們把這個數值範圍稱為正常值,主要是指在標準體重土l0%的範圍內,超過這一範圍就稱為異常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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