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94年9月30日駐菲律賓代表處代表吳新興及駐台灣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白熙禮(Antonio Basilio)於該會簽署「台菲(菲律賓)農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並由該會李副主任委員健全及菲律賓農業部副部長Salvador Salacup共同見證簽署。應邀觀禮人員包括農委會、外交部、菲律賓農業部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官員等;該會強調,此備忘錄之簽署可進一步強化台菲兩國農漁業合作關係。
農委會指出,台灣與菲律賓地緣關係一向緊密,兩地不論風土民情、自然環境特色、栽培作物種類等皆有相似之處,使台菲間對於資源的開發及農業發展處於時而合作時而競爭的狀態。該備忘錄的簽署確認兩國間合作的善意,藉由研究人員及技術交流,促進雙方農漁業之合作、訓練及能力建構,共同建立區域性動植物防檢疫網絡。
農委會強調,菲國自從1998年公布實施新漁業法,片面修正原簽訂之「中菲海道通行協定暨農漁業合作備忘錄」以來,影響我漁民權益甚大,多年來時有發生我方漁船遭菲方扣押情事。該備忘錄之簽署,除能建構有效的合作平台外,並能提供雙方漁事糾紛時及時溝通的管道與解決紛爭機制。台菲農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之簽署,雙方同意成立工作小組,擴增農漁業合作之活動,並就食品加工、農產品採收後處理、行銷技術等方面共同投資及合作交流,使雙方化競爭為合作,對外共同提升國際競爭力,對內改善農漁民生活水準。
農委會主任委員李金龍指出,為農漁民提供服務係該會一慣施政要旨,今與菲國農漁業及相關領域進行合作並促進互相資訊交流,對於提昇實質友好外交關係與維護我農漁民生計將可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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